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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集体户人员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作者: 时间:2008-03-03 来源:
 

(1)迁往外地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证”,先到人才中心档案部领取户口页并开具移出证明到滨北派出所(湖滨北路66号,税保大厦背后)办理。

(2)迁往本市其它派出所的:请先到迁入地派出所确认是否同意迁入,经确认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人才中心档案部办理迁出。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凭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办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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