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档案管理 负责管理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人才的人事档案。 (一) 档案入库:接收、审核人事代理部转入的人事档案并签收入库。包括调动、接收毕业生、接收辞职等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 档案出库 :按照人事代理部开出的“档案转出通知单”的要求,通过机要交通等渠道转递,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三)档案材料归档:主要是人才调动表、毕业生就业审批表、毕业生报到证、职称、业绩考核及其他零星材料。 (四) 整理装订档案:档案入库后,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理、装订。 (五) 追查未到位档案:对未到位的人事档案,及时查找,通过发调档联系函或打电话催促。 (六) 接待阅档人员:受理人事代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查阅档案材料及复印有关材料。 二、非在职人员档案管理 负责签订单纯保管档案协议,对象是未就业毕业生、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的档案。负责非在职人员档案的查阅及转出。 三、政审 办理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各类人员入伍、升学等政审或作出个人政治表现鉴定,为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 四、出具证明 根据档案记载的内容,按当事人的要求,出具有关证明。如工资介绍信等。 五、储备人才管理 根据厦府办 [2003]11号关于“先落户,后就业”的文件精神,为非厦门生源,本人愿意到厦门市就业,但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符合厦门市人才储备目录内可以办理储备人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人才储备目录请登录厦门人才网首页右方的快速通道中人才储备、户口管理查阅)办理人才储备服务,免费管理人事档案两年。 六、集体户口管理 为储备人才及人事关系和档案在本中心代理,因接收单位无集体户或不具备设立集体户,个人在岛内无亲友投靠的人才办理户口服务(包括户口在本市岛内的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人员、经厦门市人事局审批,从外地调入厦门和已落实就业单位(岛内)的应届毕业生、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派遣(租赁)到用人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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