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由集美区财政局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市政工程代建、土地储备等工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工业和民用建筑、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毕业;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性别不限,户籍不限,持有上述专业的工程师(不含非公)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程项目前期手续流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技术规程、法规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集美区杏林纺织路22号之一;联系人:小胡;联系电话:6104870
3、报名提交资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公司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过资格审查,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经遴选择优录用。
(四)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或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给予解聘)。
(六)办理聘用。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应聘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截止日2014年12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4年12月1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