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文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做好市关工委文字材料工作;
2、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专业或有文秘专长者,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上的各类办公软件;
3、40岁以下(备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诚实敬业,勤劳肯干,作风严谨,有责任心,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4、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辅助岗位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6年4月15日至5月10
日在厦门人才网、厦门市关工委“阳光驿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表.doc,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说明本人文字能力水平的电子扫描复印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关工委办公室,符合要求者另行约见。
(三)资格初审。市关工委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由市关工委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参加笔试。笔试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招聘报名表(附后)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1张,贴于报名表上。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关工委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文字能力测试,命题作文。
2、面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
经面试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及聘用
市关工委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经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市关工委负责解释。
市关工委办公室E-mail:
电话:0592-2128282
厦门市关心下一下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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