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保安招聘简章
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2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具体招聘条件
1、品行良好,自愿从事保安工作,能在单位住宿;
2、年龄要求18-45岁的中国公民,学历要求初中以上文凭;
3、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及安全保卫业务知识和技能,持有《福建省保安员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高1米70以上;
5、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或体检证明),能胜任治安保卫工作。
二、工资待遇
1、岗位工资2200元,超时工资1200元(100元/天*12天);
2、月考核奖200元;
3、满勤奖100元;
4、工龄补贴每年10元;
5、住勤补贴180元;
6、早晚班门岗验票补贴每人每天10元;
7、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发月考核奖,合同三年;
8、以上述工资待遇为标准,合同期内管理处根据厦门市相关文件予以缴交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交部分由管理处从工资里代扣);
9、福利部分:防暑降温、过节费、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等按管理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1、联系人:陈莉敏 联系电话:2068251
2、所有报名人员均需下载《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公开招聘保安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彩色相片,并将其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四、体检
经材料初审、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单位指定到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方予聘用。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材料初审、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附:保安报名表
厦门市鼓浪屿游览区管理处
201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