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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招聘  https://www.xmrc.com.cn  
【字体: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发布时间:【2016-12-26 08:00】 【刷新内容

登记时间:【2016-10-24 08:00】 有效时间:【2017-01-02 08:00】
招聘职位索引:1)专任教师、2)退休教授、3)行政管理

厦门工学院2016年招聘启事

一、厦门工学院简介及招聘岗位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美丽海滨城市厦门市,海、陆、空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成园林式、生态型、数字化校园。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古朴厚重,环境优美宁静,教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办学条件十分完善,具有十分浓厚的人文氛围。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理学院六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开设26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范围招生。

(一)厦门工学院2016年专任教师招聘启事

招聘条件等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二)厦门工学院退休教授招聘启事

招聘条件等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三)厦门工学院2016年行政管理岗位招聘启事

招聘条件等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四)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2017年教师招聘启事

招聘条件等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二、薪酬福利

(一)专任教师

1.薪酬:学校教师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助教起薪不低于8.5万元/年;

讲师起薪不低于10万元/年;

博士毕业生起薪不低于11万元/年;

副教授起薪不低于13.5万元/年;

教授起薪不低于16.6万元/年;

紧缺专业高级职称者具体待遇可面议。

(年薪均为税前,含单位支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其他福利:

(1)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校龄工资。

(3)校内住房安排: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优惠租赁学校廉价租赁房或可按建安成本购买廉价房。

(4)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选择就读在厦公立学校、幼儿园或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5)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6)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二)退休教授

1.薪酬:

(1)聘用全职退休教授起薪不低于14.5万元/年(税前);

(2)聘用全职副教授起薪不低于11.7万元/年(税前);

(3)聘用为学科带头人,再给予1-3万职务津贴;

(4)紧缺专业退休教授具体待遇可面议。

2.其他福利:

(1)来校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可报销一趟本人住所至我校单程路费,正式聘用后再报销一趟单程路费;

(2)在厦无房的退休教授可优惠租赁学校廉价租赁房或可按建安成本购买廉价房;

(3)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校龄工资;

(4)学校为退休教授购买一份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5)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不再缴纳退休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外,退休教授专任教师享受同等福利。

(三)行政管理

1.薪酬:根据学校的薪酬制度执行。

2.其他福利: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另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为厦门无住房的教职工提供租赁房。

三、应聘条件及程序

有意向应聘专任教师行政管理岗者可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系统报名成功,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可从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有意向应聘退休教授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直接发送至学校邮箱,邮件主题为“退休报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请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收

邮编:361021

联系人:于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0592-6667522

电子邮箱:厦门工学院

学校网址:

工作地点:
招聘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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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4、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5、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6、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8、厦门人才网(XMRC)给应聘人员的重要提示
    9、厦门人才网信息管理规定
    10、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告
    1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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