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更新时间:2024年02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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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自行保管承诺书》寄至人才中心代理部办理,也可选择至服务窗口现场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592-5396608,邮编:361012)。
《承诺书》填写注意事项:1、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填写领取承诺,并注明“领取后自行保管”。2、随附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我要咨询”留言。我中心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邮寄时请随附经办人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将受理告知单邮寄给您,邮寄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邮寄凭证,建议使用安全性较高的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