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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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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图为9·8人才项目资本合作馆。(资料图/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台湾专业人才厦门对接会现场。(资料图/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湖里区创新园UONE天地试点推出首批100套人才公寓。(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火炬高新区产业基础成为吸引人才的关键因素。 (资料图)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简称人才新政45条),聚焦人才引进聚集、培养开发、评价激励、流动配置和人才管理等关键环节,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藩篱。记者昨日专访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政策背景、创新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

  文/本报记者 黄怀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人才新政45条的背景和意义。

  答:去年,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做出重要指示,明确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福建省委于去年9月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我们制定出台人才新政45条,既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是抓住各级重视人才工作的大好机遇,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先后推出“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人才政策新18条”等人才政策体系。但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其他发达城市相比,我市人才总量还不够大,人才结构不够均衡,顶尖人才匮乏,用人主体自主权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落实还不够到位,人才开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不完全适应。特别是当前全市上下正奋力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亟需人才支撑。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人才,以更大力度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此次制定人才新政,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人才发展环境调研,形成了22份、20余万字的调研报告,为制定人才新政摸清了底数。新政的实施,将推动我市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提升厦门城市国际化水平、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

  问:人才评价是风向标,请问人才新政45条在人才评价认定机制上有什么创新?

  答:新政在人才评价机制上突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向企业放权,为人才松绑。

  评价主体上,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让企业、行业协会、风投机构等成为人才评价的主体,避免评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参评。如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发放证书,并与薪酬挂钩;推进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承接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探索在高层次人才评价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市场化评价要素,建立市场化评价责任及信誉体系。

  评价形式上,灵活采取认定制、推荐制、直接聘任制等多种方式,如对台湾专才实现认定制,以其薪酬、职务和贡献作为认定标准;对青年英才采取推荐制,经举荐委员会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对高端卫生人才推荐的团队骨干成员可通过简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还可直接申请确认相应专业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评价标准上,不搞一刀切,企业人才突出实绩能力,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同行认可、推广第三方评价,技能人才突出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评价。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全科医生、一线临床医生等岗位特点的绩效评价办法,对临床一线医生更加注重临床实践能力和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提高引才聚才力度

  一流顶尖团队可获1亿元资助

  问:新政对重点项目引才聚才力度大、含金量足,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人才新政制定比照了各地引才力度,保证了政策的吸引力和先进性。

  新政提出将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软件信息、轨道交通等重点产业、新兴业态人才纳入“海纳百川”政策重点支持范畴,加大重点团队支持力度,对一流顶尖团队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资助。

  同时,还加大人才企业落地后跟进扶持力度,对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双百计划”企业,按其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并优先列入地产工业品推荐目录,支持人才创新产品市场推广。

  对于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正在开展的“优秀毕业生争夺战”,新政也提出了颇具吸引力的政策,提出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据了解,此项补助标准为全国同类城市中最高。

  加大人才培养投入

  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

  问:请问人才新政45条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人才新政45条在继续关注引进人才的基础上,聚焦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如对于高技能人才,提出要建设一批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补助,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按引进人才标准(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给予补贴;对新评定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给予每人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于青年英才,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进杰出青年人才和培育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最高可获40万元经费补助和生活津贴。

  对于博士后创新人才,给予在站博士后人员每年10万元、最长2年的生活补助;拓宽国际视野,积极吸收外籍、台湾优秀青年人才来厦从事博士后研究。

  为外籍人才提供便利

  加快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建设

  问:厦门致力建设投资贸易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示范城市,可否介绍一下新政在为外籍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新政把创新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集聚机制作为重要内容,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如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自贸片区注册企业且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符合条件外籍人才,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同时,还积极争取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请有效期5年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等便利政策。

  创业和生活便利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在我市创新创业。建设国际化生活社区,加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建设。在自贸片区建立外国人证件业务“单一窗口”,整合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许可等业务,实现“多证合一、一并办结”。

  同时,支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使用国际人才,积极运用厦门会晤效应,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布局,鼓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举办高水平国际性的人才交流活动,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复合型人才。支持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园区(基地)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孵化基地,吸引各类专业人才。

  帮助人才企业融资

  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

  问:人才创业融资难具有普遍性,请问新政在帮助人才企业融资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融资难是人才创业初期面临的普遍性难题,新政提出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争取达到20亿元规模。

  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和小微企业种子天使基金,带动社会资本重点投向众创空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期、早中期人才创业企业。

  除了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外,还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以信用为主的高端人才创业担保业务,给予高端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单笔最高1500万元贷款担保并给予适当风险补偿。支持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按研发经费的10%、最高25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帮助人才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问:安居问题成为一个地区吸引人才的重要制约因素,请问,新政在解决人才住房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是人才改革的重要目标,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在安居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方面已推出不少优惠政策。这次人才新政又进一步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如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建设供给力度,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引进人才以单位集体申请方式配租,不限收入、不限户籍,并予以租金优惠;保障性商品房可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单独批次配售,不受入厦户籍年限、单身申请年龄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厦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全市最高限额的四倍。

  【亮点】

  专门举措

  支持社会事业人才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社会事业人才需求日益增长,专门面向社会事业人才有针对性地提出支持举措是这次新政的突出亮点,厦门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注重面向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需求,统筹推进教育、医疗、社工等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也体现了人才队伍协调发展的理念。

  对于教育人才,重点引进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外省籍部属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年选送一批名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和学术研讨。对于医疗人才,给予新引进一流医学人才和团队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最高600万元工作补助;每年选送一批专业和管理人才赴国内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加大我市急需的儿科、产科、精神卫生、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等实用型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并提供专项岗位补贴。对于社工人才,分别给予入选全国和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0万、5万元奖励;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每人0.5万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

  加强交流

  鼓励聘用台湾专才

  深耕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是厦门人才工作的特色品牌。台湾人才方面,突出台湾专才和台湾青年人才,如鼓励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的,按其年薪的25%、最高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邀请1000名从未来过厦门的台湾青年来厦参访、学习、实习、就业,给予台湾学生厦门生源待遇,发放实习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从境外来厦参加实习见习的台湾学生还可享20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深化改革

  市场化认定自贸人才

  深化自贸人才改革是厦门自贸片区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自贸人才方面,突破编制、薪酬、年龄等方面限制,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认定自贸试验区高端紧缺人才,支持自贸试验区试行制定航空维修和互联网经济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招聘优秀专业人才担任聘任制公务员和政府雇员。

  猎头公司

  “猎”到人才有奖励

  为调动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的积极性,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采取猎头方式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猎头公司及用人单位猎头费用奖励;对推荐台湾学生来厦实习见习的人才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给予奖励;对企业接收取得台湾硕士以上学历及我市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台湾人才就业,按每人3万元给予企业补助;对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根据引才成效,给予100万-1000万元奖励。

  【链接】

  人才新政45条

  ●总体思路:

  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为主线,以服务厦门市经济社会大局为根本遵循。

  ●起草原则:

  发挥市场作用

  注重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着力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管理、评价、流动、激励机制。

  借鉴先进经验

  认真借鉴全国十余个先进省市的最新改革经验,保证政策的先进性。

  补齐发展短板

  围绕产业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养、人才作用发挥、人才安居保障等重点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创新举措。

  突出特色亮点

  把深化两岸人才合作和自贸试验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作为我市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特色,力求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新政内容:

  建立科学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

  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创新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集聚机制;

  深化两岸人才合作和自贸试验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

  探索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健全合理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

  建立以增强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

  强化人才开发财政金融扶持;

  营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坚强有力的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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