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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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员工都希望涨工资,工资怎么涨有标准吗?昨日,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给出了参考答案:企业货币工资指导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厦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综合考虑我市2017年经济发展状况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最终确定的。
人社部门建议,企业要按照“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本市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同时,企业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宜超过上线。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