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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发放补贴稳定社会工作者队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更新时间:2018年09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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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我市将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发放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此举是为了完善保障机制,稳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申领对象为:2017年7月10日及之后,首次入职厦门范围内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就业满一年的社会工作者。
申领需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所在机构的性质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在机构能稳定承接项目,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会工作者还需承诺自获得补贴之日起继续在厦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一年以上,且以往在诚信服务等方面没有不良表现。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领取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工作补贴。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填写相关申领表格并附相关材料,于7月20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如有造假欺诈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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