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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公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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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4月14日讯(海西晨报记者宗琴、通讯员郭妮妮)好消息!近日,新修订的《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带来一大波利好福利。

  本次《意见》共六个方面,有16条政策措施,将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加快培养适应集美区经济转型急需的知识技能复合型人才,企业各层级人才补贴最高10000元。

  在鼓励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上,集美区推出企业每新增培养或引进1名紧缺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并在相应岗位发挥作用,将分别给予2500元、5000元、10000元补助;在鼓励高校和高职高技院校向集美区企业输送毕业生上,各高校只要每输送1名拥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满6个月,将奖励院校2500元,以及鼓励境外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端培训机构到集美合作办学;在校企合作上,鼓励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企业优秀人才到院校任兼职教师制度,搭建人才交流对接平台,鼓励校企联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师研习中心”,将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和鼓励专业提升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按紧缺工种高级工500元、技师800元、高级技师1000元发放政府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同时鼓励在岗高技能人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集美区将给予其学费30%的补助(仅限1次),由企业统一申报。

  除了真金白银外,集美区还将加快宜居宜业人文城市建设,统筹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保障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吸引更多金蓝领人才到集美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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