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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可领2233元 厦门提高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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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工作的通知,截至今年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每月可领2233元就业见习补贴。

  申领条件 

  据介绍,就业见习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参加不超一年的就业见习。符合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为我市范围内愿意提供见习岗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其中,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即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毕业生暂仅限企业可申请。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申领方式 

  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可以登录厦门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查询模块查看见习岗位信息,与单位联系报名。通过厦门人才网首页“招聘毕业生”模块亦可查看。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就业见习”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岗位,人社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受理单位需求,审核发布岗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单位联系对接,由单位确认人选后,须在人员到岗前通过系统申报人员信息,并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见习补贴申请及发放通过全程网办,无需现场办理。

  期限和标准 

  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自2022年9月起,见习补助标准提高至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也就是从原先的1980元/月提高到2233元/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2年底。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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