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的办理程序?
|
|
|
| |
1、已获市公务员局批准落实了就业单位,但未报到或已报到但未落户的毕业生调整改派外地单位就业的办理程序 ①填写《毕业生调整改派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原接收单位和新接收单位以及主管部门的公章),随同“报到证”及未落户证明送市公务员局人才开发处审批。 ②持已获市公务员局签章的《毕业生调整改派审批表》和新接收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调档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已获市公务员局批准落实了就业单位,但未报到或已报到但未落户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本市单位就业的办理程序 新接收单位参照毕业生就业申报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备注 “由某某单位改派”,办理毕业生报到时加附原接收单位的同意改派函或离职材料。 3、已报到已落户,但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调整工作单位的办理程序 根据厦府办(2000)综142号文《厦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意见》规定,我市从2001年起,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不办理转正定级,毕业生报到落户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4、已办理人才储备的毕业生转我中心代理单位就业的办理程序 ①用人单位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上办理毕业生申报,市公务员局审批通过后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 ②持“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到我中心档案部借出“报到证”。 ③持“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报到证”、“毕业证”到市公务员局审核报到后,再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报到并开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④持“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到我中心档案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附:户口迁移手续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