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代理人员如何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及零星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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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信息变更:代理人员先到我中心境外部办理学历认证,后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到我中心代理部审核并开具调档函。当事人学籍档案送达我中心且材料完整后,归入个人档案。 2.职称信息变更:请携带职称“评审表”或“资格登记表”到我中心代理部审核无误后存入个人档案。 3.政治面貌变更:请携带“入党志愿书”等党籍材料到我中心代理部审核并存入个人档案。 4.其他按规定必须存档的材料:请直接送至我中心档案管理部。 *以上手续原则上必须由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如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他人代办时须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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