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登录“网上人事代理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后,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和《人事代理费定期借记业务付款人授权书》(点击查看样表)一式三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审核登记。并随附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单位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如单位为人才中介机构须加附市公务员局批准颁发的《厦门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单位(如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社团、民办学校、医疗机构等)须附上级机关批文和“法人证书”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提醒:请点击进入 在线“注册”办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
二、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如有变更事项,应办理以下手续
1、单位名称变更:持工商局颁发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填写完整的《人事代理费定期借记业务付款人授权书》(点击查看样表)一式三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2、其它信息变更:委托人事代理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人事负责人等信息变更时,持变更报告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变更手续或登录 直接修改;
3、托收帐号变更:填写《人事代理费定期借记业务付款人授权书》(点击查看样表)一式三份送我中心收费处办理变更手续;
4、单位撤销代理:在空户(没有具体代理人员)状态下,持单位撤销代理申请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撤销代理手续。
附:(1)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2)委托代理单位变更信息办理流程:
(3)个人信息变更以及零星材料存档办理流程:
(4)人事代理费定期借记业务付款人授权书(样本):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部
电话:53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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