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档案办理程序
(一)我中心代理单位查阅委托代理人员档案的办理程序 由我中心代理单位派两名工作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和单位介绍信(须写明查阅人姓名、查阅理由以及被查阅人姓名)到我中心档案管理部办理。 (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因公开招考、审理案件等原因需要查阅当事人档案的办理程序 由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派两名工作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单位介绍信(须写明查阅人姓名、查阅理由以及被查阅人姓名)和相关材料到我中心档案管理部办理。 备注: 1、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以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2、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特殊需要外,其他单位不得查阅与本单位无关的人员档案。 3、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增添、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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