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移出流程 1、户口移出迁往厦门市其他派出所的:请先到迁入地派出所确认同意迁入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人才中心档案部领取户口页开具"户口迁出证明信",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户口移出厦门迁往福建省内的:请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同意迁入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人才中心档案部领取户口页,复印户口页开具"介绍信"到滨北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注: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网上迁移时,若原户口注销方式为迁入地注销,直接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即可;若原户口注销方式为迁出地注销,本人还须凭“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回执)”、身份证、原户口页原件,到我中心开具"户口迁出证明信",再到滨北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之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户口移出厦门迁往福建省外的:①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人才中心档案部复印户口页开具"介绍信",到滨北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再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②本人凭"户口准迁证"与身份证原件,到市人才中心档案部领取户口页开具"户口迁出证明信",再到滨北派出所办理户口移出手续。 4、办理户口移出,须本人亲自办理,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应由代办人凭当事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