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 各部门介绍 | 下载中心 | 服务问答 | 收费项目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您现在的位置: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 人才中心 > 各部门介绍 > 档案部 > 单纯管档

单纯保管人事档案程序

 

一、人事档案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现已由人事代理部办理了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代理部签订“单纯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

二、本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人员,凭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本人户口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到档案管理部办理调档手续,待本中心收到档案后,再签订“单纯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

三、本市户口,中专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户口簿、毕业生推荐表或“报到证”,到档案管理部办理调档手续,待本中心收到档案后,再签订“单纯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

四、户口已迁入厦门、人事档案仍在外地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辞职、自动离职、除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凭辞职证明书或原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到档案管理部办理调档手续,待本中心收到档案后,再签订“单纯保管人事档案协议书”。

五、出国定居、自费留学人员,凭出国通知书、辞职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到档案管理部办理调档手续,待本中心收到档案后,再签订“单纯保管档案协议书”。

备注:上述各类人员如需办“失业证”的,应先到劳动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到档案管理部办理调档手续。 

 

(C)2007-2008 厦门人才网 版权所有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开发部开发设计、维护
未经厦门人才网授权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
网站服务电话:5396657 传真:5396637 E-mail:webmaster@xmrc.com.cn
本站推荐使用: IE6, IE7, FIREFOX浏览器 FIREFO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