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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

 

 一、接转组织关系

(一)组织关系转入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的对象及须知 

 根据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厦委组[2008]14号文件精神: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接收的党员为:在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才储备或人才派遣等有关业务的党员

        注:用人单位有独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

        有工作单位,但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工作单位所在区(街)党工委接收。

        未落实工作单位,本地生源由原户籍所在区(街)党工委接收组织关系。

(二)党组织关系转入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的程序与须知
1、本省党员持由原党委开出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转入;
2、外省(市)党员持原所在市(县)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经由厦门市委组织部再转入;
3、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
4、报到时,携带2张1寸免冠照片,填写《党员登记表》,由党委工作人员交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5、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外党员,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6、新转入党员应集中开会,编排支部,收缴第一次党费。
(三)组织关系转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的对象
1、已经调离人事代理企业工作;
2、所在单位归属其他党组织管理;
3、辞职人员。
(四)组织关系转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的程序与须知
1、党员及时告知所在支部;
2、结清党费;
3、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党费缴交管理


党员应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及时缴纳党费,履行党员职责。党费由党员本人自觉向所在党支部或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办公室交纳。因挂靠人才中心的党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对于按月缴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一次交纳半年或一年的党费。
        注: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接受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将按《党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生集中教育及预分支部


每年的七、八、九月份的三个月,是大学毕业生党员报到的高峰期,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将适时地召集党员进行集中教育,介绍人才中心直属党委的机构、党员管理的方法、措施,并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党员活动的原则划分支部。 

 

四、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


(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委所属各支部,以便支部及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各支部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到党委办理《入党志愿书》借阅手续;
(三)预备党员应自报到之日起,每季向所属支部书写1份书面思想汇报,支部及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前一、二周,由本人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同时递交所在单位或街道对预备党员日常表现的鉴定,后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可延长一次预备期,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党员活动


(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每年举行四次“党员活动日”,时间分别是每季度第二个月最后一周的星期日。

(二)每月定期举办“党员夜校”。具体学习内容及时间,请登录厦门人才网党建网站(http://dw.xmrc.com.cn)左侧“下载中心”下载“党员夜校学习班报名表”并及时反馈。

(三)每季度定期举办“青年党员周末联谊活动”。

           注:以上党员学习活动内容都将通过厦门人才网党建网站对外发布,请党员登录厦门人才网党建网站,及时掌握党委活动信息并积极参与 。

 

六、流动党员须知


(一)符合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接收条件的党员,第一次到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携带二张一寸免冠照片。
(二)厦门人才网党建网站实行登录认证制,通过认证成为认证用户的流动党员可以发布信息,认证用户必须是厦门人才中心在册的人才流动党员。本中心的流动党员可直接登录网站,登录账号为您在厦门人才中心直属党委登记的手机号,密码为您的入党时间。例如,您的手机号为13696922567,入党时间为2004年8月1日,则用户名为13696922567,初始密码为20040801。登录成功后,请您及时更改密码,保证账号的安全。
(三)党费应由党员本人自觉向所在党支部或到市人才中心直属党委交纳。因挂靠人才中心的党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对于按月缴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一次交纳半年或一年的党费。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将按《党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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