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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时,应向投资处提供哪些材料


作者: 时间:2007-10-16 来源:
 

投资处在为留学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转让、产品开发等项目服务时,留学人员首先应向投资处提供有关的项目文件,并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介绍

①项目简介及发展概况;②科技水平及技术可行性分析;③市场需求;④该技术是否已在所在国开发并生产,是否获得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请注明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

2.生产条件

①生产原料;②厂房、电、水、汽等生产设施;③生产设备。

3.生产工艺流程 ①生产工艺技术主要内容;②各项技术性能指标。

4.投资概算

①厂房;②设备;③流动资金;④配套生产设施。

5.经济效益分析

①产品生产成本;②管理成本;③利润分析;④回收周期。

6.环境保护

①有无废水、废汽、废渣;②相应的保护措施。

7.转让条件及合作形式

①技术转让许可方式(一次性转让、技术入股、其它);②转让费用;③合资或合作的条件。

并请说明项目所有权是属本人还是他人。在可能的条件下,请附图片说明和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另请附上个人简历及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E-mail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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