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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派遣和落户手续?


作者: 时间:2007-10-16 来源:
 
(一)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 凡获国外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由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国内接收单位需出具人事接收函。
3、 国内档案保管单位需出具存档证明或同意调出证明。
4、 本人护照。
5、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 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在外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
7、 可下载填写《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提供)。
注: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如接收单位不具备人事接收权,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临时存档手续。
(二)如需办理未成年子女随迁手续,还应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
1、 结婚证。
2、 独生子女证,户口本或注销户口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在国外出生,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
注:若男方携带子女先期回国,需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女方仍在外留学的证明。
(三)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曾出国)如需办理随迁手续,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 结婚证。
2、 国内接收单位需出具人事接收函。
3、 国内档案保管单位需出具存档证明或同意调出证明。
4、 户口本或注销户口的证明。
5、 本人护照。
6、 国内学位证书。
7、 可下载填写《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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