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建设项目协调
推动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建设项目协调推动服务工作需要,拟招聘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需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验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年龄38岁以下(截至2025年12月22日,即报名截止日,出生日期需晚于1987年12月22日)。
二、岗位、工资待遇及要求
1.岗位:项目管理工程师。
2.工资待遇:年收入约12万(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3.岗位要求:
(1)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等土建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备三年以上建筑工程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3)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抗压能力。
三、具体要求
1.报名须知:应聘人员须确认自身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后方可报名,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文件统一为 PDF 格式)一并投至邮箱:xmjsjy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建设项目协调推动服务-姓名-年龄”。
(1)《建设项目协调推动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先下载填写完整,本人手写签字后扫描生成PDF文件(需同时提交填写好的Word原文件及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2)《建设项目协调推动服务工作人员花名册》;
(3)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为1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审核与考核:
(1)报名结束后,协会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初筛合格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通知后续考核安排(面试、笔试的时间、地点等)。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或错过考核的,责任自负。
(3)未通过初筛的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5.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由协会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聘用与试用期:
(1)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试用期计入最低服务年限)。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协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勿相信任何第三方中介或收费信息,谨防诈骗。
2.协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核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调整将通过协会网站通知。
3.本公告由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2-2917737(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