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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
2025-05-09 至 2025-05-16
招聘职位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

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职责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岗位职责为:开展全市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引导互联网从业人员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指导互联网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宣传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必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考生可下载《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认真完整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限5个工作日);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word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单位或者党组织出具的党务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pdf扫描版)发送至报名邮箱631830977@qq.com。初审合格后,考生将收到笔试通知及准考证(电子邮件发送)。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合格线:党务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3楼市委网信办会议室。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自行打印)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我办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3天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我办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3楼,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届时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3.面试成绩及合格线。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信厦门”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手续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或办理劳务派遣后一年内辞职的,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决定是否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学历(位)认定。①境内学历(位)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②国(境)外学历(位)。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提醒事项。报名时,我办将对学历(位)进行核查,请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2025届毕业生和持国(境)外学历(位)者在报名时需提交或书面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机关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党支部实施监督。

(五)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2-2278018。

  

 

附件: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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