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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发布时间:【2018-03-27 15:58】 【刷新内容

登记时间:【2018-03-20 15:58】 有效时间:【2018-04-03 15:58】
招聘职位索引:1)检验辅助岗位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2018)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系财政核拨经费的全民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2、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 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检验辅助岗位4名
    专业:电子工程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材料类、机械类、化学类、轻化工类、生物科学类。                                 

招聘公告、报名简章、报名表格在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厦门市人才网站公布。

三、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设置和审核。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0日-2018年0406

报名时间:2018年03月20日-2018年040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上午:9:00--11:30   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312室

联系电话:2699757,

报名表附后,也可在厦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加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学位证书及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仅接受现场报名方式。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经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含硕士研究生)都需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设置各专业的相关基础知识(占80%)、作文(占2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由考官当场打分,去除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考官由主管机关、用人单位和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则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用人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7天后,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的有关事项。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公示栏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薪资待遇

按照《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和《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厦委办发[201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按核定非在编雇用人员年综合定额标准(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必要的管理费用等)的规定,辅助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综合定额标准分别为4.5万元、6.0万元。

2、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非编招聘报名表.doc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18年 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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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4、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5、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6、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8、厦门人才网(XMRC)给应聘人员的重要提示
    9、厦门人才网信息管理规定
    10、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告
    1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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