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讲解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选拔聘用1名专职讲解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讲解员1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辞退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2.女性,中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2018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
4.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播音、主持或者演讲比赛经验者优先;
5.具备讲解工作所需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胜任展馆现场讲解及服务保障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符合体检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面试、复试、体检、政审进行。
(一)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xmrcksb@163.com,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12:00至2018年10月31日12:00。
(二)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确认方式。报名者须携带: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复印件留档备查);
(3)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请贴在报名表上)。
联系方式:小颜、小方 0592-5079586
报名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A座3楼猎头部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直接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复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前十名进入复试。面试、复试以胜任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主要考查内容。面试、复试阶段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
(五)体检
通过的拟录用人员按照派遣人员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故退出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复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地点位于思明区。
2.根据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若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若未能胜任岗位需要,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税前年薪约12万元(包含月工资、年终奖金、“五险一金”等),试用期工资另行约定,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附件1 报名表.doc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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