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
2019年春季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简章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隶属于翔安区教育局,是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下辖11所集体办幼儿园。现因教学发展需要,拟招聘若干名非在编合同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勤奋踏实,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待遇
(一)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
(二)幼儿园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师徒结对,指导受聘教师专业发展和技能训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
(二)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
(三)现场审核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新圩镇新霞北路88号)二楼会议室;
(四)审核所需材料(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和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有职称人员提供);
6.2018年报考我市在编幼儿教师落选的,提供笔试、面试成绩证明材料。
四、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学科素养(占总成绩40%)
(1)主题画(内容现场公布,占总成绩10%)
(2)弹(内容现场公布,占总成绩10%)
(3)唱、跳(二选一,内容自定,时间控制在3-5分钟,占总成绩10%)
(4)讲故事(内容自定,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占总成绩10%)
2.片段教学(占总成绩60%)
内容选自省编教材《领域》大班。
五、聘用
(一)面试合格人员需到翔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二)被录用者,将依法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作地点由中心园根据片区内需求统筹安排。
六、咨询电话
黄老师:13656001437
许老师:13779971243
办公电话:7166792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2019春季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xls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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