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厦门市委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
民盟厦门市委拟招聘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1、辅助岗位1名
2、工作地点:民盟厦门市委(白鹭洲路团结大厦16号)
二、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雇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本市户籍;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名时需已取得学历证书)
(七)具有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
(九)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十)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在厦门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条件及报名事项。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后返还;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3、填写《民盟厦门市委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中照片与所提交照片应为同一照片;
4、工作经历需有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资格证、职称原件和复印件。
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0年7月6日(星期一)-- 7月10日(星期五)
正常工作日8:00 --12:00、15:00--18:00
(四)报名地点
民盟厦门市委组织部(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1315室)
(五)考试资格初审
对每一位报名对象的报名表内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查。
(六)考试方式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3人以上,组织进行考试。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对象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其他报名人员不再回复。
(七)体检
综合相关条件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体检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择优录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统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市财政局核定的非在编辅助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件
报名表.docx
联系人: 民盟厦门市委
联系电话:2856864、285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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