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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其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本信息的网址二维码

委托招聘  https://www.xmrc.com.cn  
【字体: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发布时间:【2021-04-12 17:01】 【刷新内容

登记时间:【2021-04-12 17:01】 有效时间:【2021-04-19 17:01】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其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非在编雇用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其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现役军人;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8:00至4月14日17:00,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用工单位的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发件时间为准(考生应注意查看邮件是否已成功发送,发现邮件状态异常时应及时与用工单位联系,确认邮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成功)。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须认真对照简章规定、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报名。

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用工单位

 

报名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陈赛男

 

0592-5371628

 

厦门市文化馆

 

 

张香梅

 

0592-2112751

 

厦门市博物馆

 

 

沈水红

 

0592-5371669

 

厦门市图书馆

 

 

陈璐

 

0592-5371807

 

厦门艺术学校

 

 

郑碧芳

 

0592-2510392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

 

 

蔡敏

 

0592-2510376

 

厦门市广播电视监测台

 

 

杨建发

 

0592-5301698

 

厦门胡里山炮台保护中心

 

 

陈晶

 

0592-2574805

 

咨询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材料

请点击链接查看: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各用工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各用工单位负责在4月19日前通知报考者资格复核等相关事宜,其他人员不再回复(有笔试的,统一在笔试后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现场复核时,报考者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视有效报名人数决定考试方式。如果同一岗位的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下同)超过10:1(不含),原则上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如果同一岗位报考比不超过10:1(含),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一)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卷面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试者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三)综合总分

没有笔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总分;有笔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总分、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决定,取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用工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用工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遵守计生政策、综治、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递补

1.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事录用,网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2.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用工单位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是否递补,其中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由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考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考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二)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4月14日,下同)前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当月,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四)拟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到岗,到岗后按照市直机关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工作,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辅助岗5.4万元/年、专技岗7万/年,含社保、公积金,不含年终奖金)。

(五)本次招聘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网址:“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事录用”,请报考者自行留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部门实施监督。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1.《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其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1年4月)》

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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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4、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5、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6、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8、厦门人才网(XMRC)给应聘人员的重要提示
    9、厦门人才网信息管理规定
    10、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告
    1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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