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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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档案转出:提交接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由服务窗口办理,或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rsda.com:7003/?loginflag=false#/home)网上办理。
(2)未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人员档案转出:提交委托集体存档单位签章的离职证明原件(或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和拟调入地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办理。
温馨提示:《解除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证明》可至“厦门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xmrc.com.cn/net/page/downloads.aspx。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我要咨询”留言。该业务可窗口取号办理也可寄件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1-10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12333,邮编:361012)。寄件办理请备齐相关材料,另附清单注明办理事项、材料清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