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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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自行保管承诺书》寄至人才中心代理部办理,也可选择至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收到户口页原件后到滨北派出所(地址:湖滨北路66号)补办身份证。(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1-10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12333,邮编:361012)。
《承诺书》填写注意事项:1、请将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填写领取承诺,并注明“领取后自行保管”。2、随附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我要咨询”留言。邮寄时请随附经办人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将受理告知单邮寄给您,邮寄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邮寄凭证,建议使用安全性较高的快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