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3日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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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以下材料办理:
⑴ 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如现场办理提供原件核验;如邮寄办理,应提供纸质材料);
⑵ 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⑶ 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无学位信息可不提供)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⑷ 国(境)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原件:2019年6月28日之前提交认证的;电子版彩印件:2019年6月28日之后提交认证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纸质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⑸ 学历档案(材料应由形成单位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材料形成单位有关部门公章;境外学历可不提供)。
温馨提示:①学籍档案材料:学历材料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内容;学位材料含学校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等内容。②该业务可到窗口办理也可选择邮寄办理,邮寄办理请附材料清单(注明办理事项、姓名、电话、地址、邮编)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592-5396608,邮编:3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