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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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接收留学人员档案,提供以下材料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⑴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检验后退回,无需收取纸质复印件;如邮寄办理或者代办,需提供复印件);
⑵ 现工作单位签章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一份;
⑶ 现工作单位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需公司加盖公章,本人签字,多页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⑷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⑸ 每个层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原件:2019年6月28日之前提交认证的;电子版彩印件:2019年6月28日之后提交认证的)、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纸质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⑹ 彩色打印的《厦门市留学人员来厦工作备案表》(须由首次备案的工作单位盖章);
该业务可到窗口办理也可选择邮寄办理,邮寄办理请附材料清单(注明办理事项、姓名、电话、地址、邮编)。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592-5396608,邮编:361012。
温馨提示:①留学前为国内学历的,在办理留学人员档案接收手续后,凭我中心开具调档函调取国内学籍档案。②留学前为国外高中学历的,同时提供高中成绩单(纸质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条件的应同时提供具备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可至“厦门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xmrc.com.cn/net/page/downloads.aspx。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我要咨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