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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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托存档单位及存档人员:
为落实中组部、人社部等部委对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我中心已于2017年6月起不再对提交存档的《年度考核表》进行签章。
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单位提交的《年度考核表》必须符合考核对象明确、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等要求,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各单位如使用设置有“档案保管单位意见”、“人才中心意见”等需要存档机构签章的《年度考核表》,请及时修改表格。通知发布后提交2017年6月前的《年度考核表》,不追补签章。
特此通知。
人事代理部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