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年内基本实现全系统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目标要求,泉州市机关事业社保中心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三年能力建设、夯实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市人社局领导下,立足本级业务档案建设,加大对所属县级经办机构的督促指导力度,全市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0年,首批三家经办机构达到优秀等级。
2011年,第二批六家经办机构均以高分通过达标验收(其中,市本级取得99分的优异成绩,是目前为止我省各类经办机构档案验收考评的最高分),离实现三年达标的目标任务仅一步之遥。
一、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认识
泉州市中心充分利用会议、电话、调研等各种形式,传达部中心、省厅和省局有关业务档案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意义作用的宣传力度,使全系统工作人员能站在“对历史负责,为群众服务,替未来着想”的认识高度,把维护社保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作为自己的一份重要责任,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提高做好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工作能力
市中心高度重视社保业务档案专业管理队伍的培养。2010年8月,组织全市各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全省机关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培训班。在开展业务档案管理达标迎检期间,各经办机构紧紧依靠当地档案部门,获取专业指导。利用到县市调研机会,市档案局专业人员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讲解业务档案整理要求和迎检材料组织准备,显著提高各地业务档案收集、管理和应用服务的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市中心紧紧抓住部3号令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的通知要求》,全面统筹和加强全市业务档案管理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市本级和全市机关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及业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各经办机构一把手切实负总责,把业务档案管理和达标验收工作放在中心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职人员重点抓,其他人员配合抓,人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多次就全市机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进展工作听取汇报、作出部署,亲自随同省厅验收小组到各经办机构了解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强化了对全市业务档案工作的领导,极大促进各地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管理办法
部3号令颁发以来,省厅和省局先后出台有关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整理办法、达标标准、考评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市中心认真学习领会,及时转发给各县,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印发了《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业务档案整理办法》、《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养老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试行)》、《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等,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为指导县区市经办机构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五、加强基础建设,着力完善设施条件
泉州市各经办机构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按照要求落实档案库房和库房设备,为档案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市中心在搬迁至新保障大楼后,设立独立档案库房25㎡,查阅室10㎡,做到库房、查阅、办公三分开,重新购置了计算机(带光盘刻录机)及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等现代化设备。晋江市中心向财政申请10万元专项经费,重新装修档案库房,按“九防”要求,更新配置了库房设施。鲤城区中心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申请协调到20㎡的独立档案库房。惠安、德化、洛江积极争取兄弟部门支持,共享其标准的档案库房。丰泽、南安在劳动局的支持下,安溪在开户银行的支持下,单独设立档案库房。
六、加强督促指导,着力实现全面开花
市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后,多次联合市档案局到县(市、区)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和达标预检。同时,领导小组还要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建立各经办机构间的帮扶机制。第二批迎检单位充分借鉴首批达标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批迎检单位多向交流、互相取经,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泉州市将以此次高分通过达标考评为新动力,继续指导督促第三批达标单位做好迎检工作,持续推动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