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又是一年毕业季,对于毕业生而言,毕业季永恒的主题就是如何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好工作。 2015年大学生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蒋娇容女士做客政府网,介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2015-06-10 09:00:00] |
主持人: 蒋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如何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5-06-10 09:02:00] |
蒋副局长: 在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我市为主实施两大计划,即“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就业方面主要通过: 一是完善政策,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十多年来,我市围绕毕业生就业全过程,做好出校园到入社会的衔接工作,先后出台了40多项政策措施。 二是优化服务,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每年举办大型的高校毕业生人才交流大会,定期举办公益性毕业生专场交流会,深入校园开展招聘活动。开发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广网上招聘活动,建立毕业生信息库,强化供需双方信息对接。 [2015-06-10 09:06:00] |
蒋副局长: 三是帮扶托底,促进我市生源毕业生就业。开展职业见习活动,帮助厦门生源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依托市人才中心、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推进各种形式的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培训活动。为厦门生源“双困”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为应届毕业生提供社保补贴等等。 创业方面主要通过抓基地建设、抓项目推介、抓创业指导,鼓励社会力量和专业化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共同支持大学生创业。2014年,我们举办首届中国(厦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市思明、湖里、集美等地也陆续筹划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思明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已投入使用的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 [2015-06-10 09:09:00] |
主持人: 请问今年我市是否有出台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2015-06-10 09:10:00] |
蒋副局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厦府【2015】121号),进一步推进落实“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增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扩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为激励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创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 [2015-06-10 09:12:00] |
主持人: 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在就业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2015-06-10 09:13:00] |
蒋副局长: 就业方面在继续落实好“接收奖励、社保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等资金支持政策。 一是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企业可以优先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贷款贴息或补助,享受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 二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给予培训机构6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是加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四是我市促进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服务措施,包括:企业接收厦门生源毕业生奖励、社保补贴、职业见习、接收见习学员奖励等等。 [2015-06-10 09:15:00] |
主持人: 您刚刚提到的企业接收厦门生源毕业生奖励有什么具体要求? [2015-06-10 09:16:00] |
蒋副局长: 我市辖区内企业当年度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满一年以上的,以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签订合同及缴交社保为凭证,按接收人数及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具体标准为:一年期的每人500元,两年期的每人800元,三年期及以上的每人1200元,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支付。申报方式可以在厦门人事网毕业生频道查看《厦门市公务员局促进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服务措施》。 [2015-06-10 09:18:00] |
主持人: 请问职业见习应该如何办理?有什么优惠? [2015-06-10 09:19:00] |
蒋副局长: 我们鼓励用人单位积极为厦门生源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见习期不超过1年。见习生活补贴从2013年10月1日起按每月1980元的标准计发,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待见习期满后申请全额拨付。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我局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办理。具体申报办法可登陆厦门人事网毕业生频道查看《职业见习业务指南》,或具体联系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0592-5396691。 [2015-06-10 09:22:00] |
主持人: 请您再介绍一下,在创业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2015-06-10 09:23:00] |
蒋副局长: 创业方面我市今年新出台的政策扩大了政策覆盖人群,从原先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扩大到在我市辖区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内的在校生和5年内的毕业生。 一是给予创业项目奖励和扶持。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可获2000-5000元奖励,给予优秀创业导师奖励。 二是给予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优惠。3年内每年可减免9600元上限的税收。贴息贷款额度最高20万。 [2015-06-10 09:26:00] |
蒋副局长: 三是给予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奖励。经营满一年给予3000元/户的自主创业奖励,最长3年。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年以上,1名给予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四是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场地补贴。给予培训机构1000-1500元/人的培训补贴。给予创业经营实体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300-600元创业场地补贴。 五是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2015-06-10 09:29:00] |
主持人: 又到了毕业季,近期人社局针对毕业生就业有什么工作安排? [2015-06-10 09:30:00] |
蒋副局长: 2015年毕业生即将走出校园,步入社会,近期我局将为毕业生提供集中报到服务,主要是我局联合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为2015年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为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办理信息登记及落户工作。我们每年大约会在集中报到期间办理约2万毕业生的报到手续。 集中报到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业务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到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楼D厅(季节性综合服务厅)9、10、11、12号窗口。 [2015-06-10 09:33:00] |
主持人: 请问已就业的毕业生在报到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2015-06-10 09:34:00] |
蒋副局长: 已就业的毕业生应该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人事网”申报毕业生接收,通过网络预审的,可以在集中报到期间,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材料(《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或本市院校提供的集体户口页)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2015-06-10 09:35:00] |
主持人: 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在落户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2015-06-10 09:36:00] |
蒋副局长: 还未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如入学前户口迁移到学校的,需要将户口回迁入厦,应该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家庭户口本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市政服务中心3楼D厅待就业报到窗口办理。之后,持经签章的报到证、家庭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公安机关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2015-06-10 09:37:00] |
主持人: 请问在集中报到期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5-06-10 09:38:00] |
蒋副局长: 集中报到期间人多拥挤,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接收10名以上的毕业生,必须提前通过“厦门人事网”账户内“集中报到预约”模块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用人单位人事干部要根据通知要求收齐相关证件材料统一办理; 3.办理时应先取号等候,听到叫号后到对应窗口办理,等候时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喧哗,不在窗口围观; 4.介绍落户手续有效期为半年,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5.师范类毕业生的报到手续工作请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办理; 6.在办理报到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将根据规定停止其报到手续办理,撤销其接收手续,取消申报资格,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015-06-10 09:42:00] |
主持人: 好的,谢谢蒋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2015-06-10 09:43:00] |
黄女士: 见习学员期满后留在用人单位工作,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2015-06-10 09:44:00] |
蒋副局长: 企业聘用在本单位参加见习的学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按实际接收人数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 申报办法:按照接收“厦门生源毕业生奖励” 的申报方式办理,具体可以在厦门人事网毕业生频道查看《厦门市公务员局促进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服务措施》。 [2015-06-10 09:47:00] |
晓晓: 大学生想要创业没有场地怎么办? [2015-06-10 09:48:00] |
蒋副局长: 大学生创业可以联系厦门市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思明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软件园二期望海路31号5楼)可以为入驻项目提供免租金、物业、水电等费用及创业全方位一体化综合服务等,联系方式:0592-5863032王先生。 [2015-06-10 09:50:00] |
洪: 我市接收应届非厦门生源专科生有什么条件? [2015-06-10 09:51:00] |
蒋副局长: 应届非厦门生源专科生接收条件: ①所学专业属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或称短线专业信息,可以登录厦门人事网,在毕业生频道中通知公告栏点击查看《厦门市2015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人才供需情况报告》。 ②本市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2015-06-10 09:55:00] |
施小姐: 不符合接收条件的非厦门生源应届专科生和往届专科生如何接收? [2015-06-10 09:56:00] |
蒋副局长: 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要求办理。可在厦门人事网毕业生频道办事指南中查阅《“企业骨干”毕业生人才入厦业务指南》。 [2015-06-10 10:00:00] |
黄先生: 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未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就离职了该怎么处理? [2015-06-10 10:01:00] |
蒋副局长: 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或解约函交由离职的毕业生本人保管,同时将书面说明(简要说明需要解约的毕业生情况及相关事由)加盖单位印章后传真到7703758或5398233即可。 [2015-06-10 10:04:00] |
早晨: 毕业生在网上已有其它单位为其做过申报的信息,导致新的用人单位提交的接收申报信息被退回该如何处理? [2015-06-10 10:05:00] |
蒋副局长: 新的用人单位填报接收申报信息时,只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已从原单位离职(或已与原单位解约)并取得离职证明(或解约函)”再提交即可,若原单位已办理过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的,还要备注“户口未落”。待审核通过后,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落户材料和与原单位的解约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业务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手续。 [2015-06-10 10:08:00] |
胡小姐: 网上审核通过后已超过半年,还能办理接收手续吗?如何办理? [2015-06-10 10:09:00] |
蒋副局长: 如未变换工作单位(且单位按规定为其缴交社保)可以继续办理。具体是:到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时,除提供正常接收所需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工作单位的在职证明和社保缴交证明。 [2015-06-10 10:11:00] |
吴女士: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非厦门生源普教类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2015-06-10 10:12:00] |
蒋副局长: ①所创立的公司在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本科以上学历的直接按毕业生接收流程办理;大中专学历的在厦自主创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从毕业时间起2年内所创办企业累计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收达1万元以上或从创业时间起3年内累计缴税达3万元以上的,先提交毕业证、报到证、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纳税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A厅毕业生业务窗口审核。 [2015-06-10 10:14:00] |
洪先生: 超过改派时限无法办理改派的,如何办理接收手续? [2015-06-10 10:15:00] |
蒋副局长: 符合接收条件的可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先行办理调阅档案,同时,当事人在办理就业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时,除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落户材料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离职材料。 [2015-06-10 10:16:00] |
许先生: 报到证遗失了怎么办? [2015-06-10 10:17:00] |
蒋副局长: 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后,应先联系毕业院校然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新证。若毕业超过一定时限原发证机构不予补发新证,而只出具遗失证明时,则可按《凭报到证遗失证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要求》办理(可登录厦门人事网点击毕业生模块,查看办事指南《凭报到证遗失证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要求》)。 [2015-06-10 10:19:00] |
陈先生: 原单位倒闭无法出具离职材料时,该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2015-06-10 10:20:00] |
蒋副局长: 可请工商部门出具公司倒闭的相关文件材料。 [2015-06-10 10:21:00] |
吴女士: 单位没有集体户需要落户怎么办? [2015-06-10 10:22:00] |
蒋副局长: 单位没有集体户并不影响落户厦门。 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非厦门生源高校毕业生需办理落户的,一般可以投亲靠友的方式落户;也可选择把户口落在单位所在社区的集体户。 此外,工作单位在岛内的,落户时户口一般可落在岛内;工作单位在岛外的,落户时户口一般落在岛外。具体应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答复为准。 [2015-06-10 10:24:00] |
张先生: 已经毕业好几年了,还可以通过毕业生就业的方式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吗? [2015-06-10 10:25:00] |
蒋副局长: 符合毕业生接收条件,且未在其它城市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报到证未在其它城市报到过的),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后,就可以通过毕业生就业的方式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2015-06-10 10:28:00] |
主持人: 谢谢蒋副局长的介绍,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5-06-10 10: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