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网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
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在线客服
切换到用人单位
登录/注册
医保个人缴费扣费期为6月6日至20日
发布时间:2014-03-26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林润 通讯员 徐于平)来自市地税局的消息说,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扣费期为6月6日至20日。而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了40元。

  根据规定,首次参保人员和停保后再次参保人员,应于5月25日前,向本人户籍(暂住证)所在的居(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保人员本年度无变更事项、继续参保缴费的,无需重新登记,只需于扣费期限内在委托账户中存足扣费款项即可。已参保人员需变更参保信息的,应于5月25日前向居(村)委会或学校办理变更手续。

  在村居登记且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缴费的新参保居民,务必于5月31日前到银行办理缴费一卡通的扣费委托,便于地税部门6月份扣费。

  对于新生、毕业生,各学校务必于4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已离校人员(2013年7月离校的毕业生)的停保减员手续,并由接续学校做好新生的参保登记手续。2014年的毕业生仍在原学校办理参保缴费。

  地税部门提醒,在村居参保的个人请填写手机号(省内移动、联通)或小灵通(小灵通前加区号0592),便于免费短信提醒。

相关推荐
市人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共建部队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 组织党员走进松毛岭探访长征第一村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党员夜校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学习新思想 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廉洁文化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 “七一·爱心结对”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留厦来·更精彩”2023厦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直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厦门人才市场举办国资国企专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8-08
“稳就业 促发展”厦门大学专场招聘护航求职路
发布时间:2023-08-08
关于我们
人才中心
服务项目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使用与帮助
下载中心
信息管理规定
隐私条款/免责声明
服务问答
用户使用说明书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92-5396657
监督电话:0592-5396662
人事档案服务电话:12333
webmaster@xmrc.com.cn
意见反馈/投诉建议

微信公众号
人才网触屏版
人才网App
抖音直播带岗
Copyright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闽ICP备05025868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