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网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
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在线客服
切换到用人单位
登录/注册
厦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加薪合理区间:6.5%—11.5%
发布时间:2010-05-25

  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今年,大家的工资涨多少才合适?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了“2010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指导线提出,应以工资增长9%作为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6.5%—11.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发布2010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合理增加工资,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为企业、员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指导服务。


   13.5%为工资增长上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2009年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及2010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通过综合测算,提出了2010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的建议。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提出,以工资增长9%作为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6.5%—11.5%;对于经济效益保持上年水平或增长较缓慢的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增加职工工资。

  以工资增长13.5%作为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应相应提高,但增长不能过快,工资的过快增长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零增长为工资增长下线


  以工资零增长作为工资增长下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者出现亏损,工资增长可以是零增长;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或者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过大确实需要降低工资的,工资增长也可以是负增长。但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规定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在职工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公有企业按指导线执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吴目国昨日告诉记者,公有制企业一般都要按照这个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来执行。对非公企业,指导线主要是为他们提供指导方向,为企业和员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提供依据。

  非公有制企业可参照本市工资指导线,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所有企业都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在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推荐
市人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共建部队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 组织党员走进松毛岭探访长征第一村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党员夜校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学习新思想 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廉洁文化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 “七一·爱心结对”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留厦来·更精彩”2023厦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直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厦门人才市场举办国资国企专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8-08
“稳就业 促发展”厦门大学专场招聘护航求职路
发布时间:2023-08-08
关于我们
人才中心
服务项目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使用与帮助
下载中心
信息管理规定
隐私条款/免责声明
服务问答
用户使用说明书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92-5396657
监督电话:0592-5396662
人事档案服务电话:12333
webmaster@xmrc.com.cn
意见反馈

微信公众号
人才网触屏版
人才网App
抖音直播带岗
Copyright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闽ICP备05025868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