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各位专家、领导谈经验谈感想,气氛热烈。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王毅双)昨日上午,全市法治工作者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召开。市领导詹沧洲、何清秋、魏刚、林锐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张斌生、郭晓芳、黄杰、宋方青、杨立茂、陈茂和、孙卫星等7位从事法治建设和法治研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先后发言,畅谈了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感想和体会,并共同探讨如何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我市“法治厦门”建设。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市从事法治工作的同志要在全面领会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内涵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路线图,切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詹沧洲要求,建设“法治厦门”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地方的具体实践,全市广大法治工作者要围绕加快建设“法治厦门”深入思考、加强研究。要深入研究如何把握好正确方向,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深入研究如何运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特区法规体系;深入研究如何加强依法行政,积极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深入研究如何筑牢公正防线,积极稳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研究如何培育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加快推动《厦门经济特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早日出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詹沧洲强调,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积极推动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畅通人才交流渠道。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詹沧洲最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全市广大法治工作者要共同努力,在 “法治厦门”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交出一份精彩的答卷,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专家学者畅谈“法治厦门”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斌生:
法治刚则国脉强,社风正则民心顺
目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有四个空前:当前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在党史上空前,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整治的力度空前,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和支持空前,反腐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空前。
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治标,无论是老虎和苍蝇,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治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限权,避免专权、滥权。行政执法人员自身要知法守法,才能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的地方化和行政化,严重破坏它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公正是法制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起到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
司法干部的素质提高是关键。要敢于抵制利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防止权的滥用,警惕丑的腐败,顶住势的压力。要敢于改变言、情、权、势、钱都比法大的误导。
要正确处理维稳与公民维权的关系。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但是,不能片面理解维稳压倒一切,伤害到公民的维权。同时也要教育公民正确理解,不能以私权破坏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刚柔相济,相辅相成。德法相继,要把蓝图变为现实,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辛努力,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法治刚则国脉强,社风正则民心顺。要把蓝图变为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对得起过去、现在和未来,瞻前顾后,才能激励我们有更大的历史自觉,勇于进取才不会安于现状,止步不前。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
完善地方立法,建设法治厦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是加强法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要创新立法模式,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我们要用足用好厦门的两个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完善并推广多元的草案起草形式,进一步发挥立法专家顾问的参谋作用,推动开展同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合作,探索和试行立法决策的第三方评估,努力掌握和尊重立法工作的科学规律。大力推动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坚持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和立法听证会的制度,丰富法规草案的报纸网络征求意见形式,研究互动双向的建议意见研究机制,使立法工作汇聚民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关于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的要求,做到立法项目选择、立法价值取向、法规审议进程,以及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法规解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立法相配套工作的主导。
要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强化实施性立法、特色性立法、民生性立法和创新性立法,尤其是要将人民利益和权益的保护列入重点,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立法。
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为立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从人大角度来看,必须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市法制局局长黄杰:
从制度落实层面,完善行政行为监督
政府立法工作是市法制局的重要职责。自1994年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法制局先后起草、审查了近300部法规、规章草案,其中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130余部,制定政府规章156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立法。
《决定》从六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路径。我们将认真学习,结合职能推动从制度落实层面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在“事前”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并将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事中”监督方面,认真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事后”监督方面,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如何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了全面而系统的部署。我们将结合职责,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责任,逐一落实。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方青:
《决定》掀开中国法治建设新篇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掀开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这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
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核心问题。《决定》在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要求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并对党的法治思维与法治工作方法作了具体阐述,这对于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决定》提出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决定》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意义非凡。
《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部署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措施与路径,这些措施和路径都直面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的顶层设计,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为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了法治化与制度化的最佳方案。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杨立茂:
树立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执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关键。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有效引领社会法治风气,对全社会法治环境的形成,具有指标性的作用。
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深刻领会和坚持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依法办事的素养,提高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依法执政,领导干部要树立底线意识、树立权力清单意识、树立法律后果意识和树立依法办事的典范。要通过宪法、法律、党章、党规的学习和贯彻,培养领导干部遵从法律的思维模式和工作习惯。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实体规定,认真履行法定程序。比如此次四中全会关于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就规定,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这比原来规定的“不得作出决策”又进了一大步。所以,领导干部既要有所作为,又要依法作为。
我市在实施“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过程中,规划提出后交由全市广泛讨论,光是入户宣传册就发放了70万份,之后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又经市人大表决通过。整个办事过程,集中体现了民主、科学、合法决策的特征,完全符合四中全会关于重大决策的要求,是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发展,坚持依法办事的典范。
湖里区法院副院长陈茂和: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有效发挥司法职能
湖里法院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在市委、区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厦门”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大力推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坚持“专业化审判、扁平化管理、精英化法官”的改革思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有力推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要充分有效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研究法律适用问题,促进科学立法;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严格执法;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用人民法院的一切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守法。
要切实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不断强化全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孙卫星:
对律师要求更高,机遇与挑战并存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为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决定》确立的依法治国总目标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有力保障。尤其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改革,大大拓宽了律师服务领域,不仅为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提供了依据,也给律师在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作用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进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也将为律师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带来契机。
四中全会对健全律师分类管理、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做出了详细部署,不仅给律师行业的服务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也使法律服务市场面临新的、更严峻的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律师协会必须依法推进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进一步严格规范律师职业行为,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努力构建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律师事务所也要加强内部管理的调整、业务拓展的调整以及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的调整,努力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本组文/本报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王毅双 本版图/本报记者 张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