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针对市县三方机制建设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劳动关系工作薄弱,工作例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停滞不前等问题,泉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并报送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转发了意见,并要求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做好新时期基层的三方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要把建立和规范三方机制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工作议程,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基层三方机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继续巩固和完善基层三方机制组织网络建设,在完善市、县两级三方机制的基础上,依托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工会、乡镇商会等工作平台,全面组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加强县级三方协商主体的建设,在政府和工会两方主体明确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企业代表组织,力争年底前全部县级企联(分会)完成组建。建立县、乡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直接参与有关区域与行业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模式,以基层企业为重点,侧重协调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直接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等制度。健全和完善基层三方机制的工作制度。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贯彻的力度。加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力度。加大对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协调,县、乡两级三方会议围绕当前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推广集体协商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热点问题,以及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问题,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问题和劳动关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进行经常性地沟通与协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三方机制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县、乡两级三方机制明确组织基础、会议制度、工作载体、协商议题,构建自上而下各层次抓落实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