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入厦流程图(简化版)
相关提示:
1、系统申报时,建议单位仅填报与申请条件有关的信息。
2、系统申报时选择“调动”人员:上传《人事关系入厦审核表》时,表格上的“原单位意见”“原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接收单位意见”栏目均须签章。
3、系统申报时选择“重新录用”人员:上传《人事关系入厦审核表》时,表格上的“接收单位意见”栏目须签章,且须同步上传调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职称不作为申请人入厦申请条件时,系统可不作申报;如系统申报申请人具有职称的,则须上传其职称证书。
5、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联系存档单位调档。
6、省外高级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人员,无需上传材料,网上申报后请直接将“干部调入本市核准”事项中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报送至窗口申请。
7、请在邮件中详细注明经办人/当事人邮寄地址、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我们联系您。
8、人事代理业务微信咨询(微信关注:“厦门人才网官方网站——更多——预约办理与咨询服务”模块内咨询),我们会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