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学者企业,每家可以享受一次市政府或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给予的10万元无偿创业资助金;
3.创新支持: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厦门市、火炬高新区技术创新基金。凡申请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可获得火炬高新区财政50%的配套支持。
4.税收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三年孵化期内,每年上缴税款(不含个人所得税)的高新区最后留成部分,高新区管委会按5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
5.入驻企业建立并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获得政府资助或奖励资金后,高新区财政给予50%的配套扶持。
6.优先承租火炬高新区配套公寓等生活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