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产业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狮人社〔2014〕43号),建立产业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奖励制度,对我市职业技能等级晋升达到技师、高级技师的产业技工,分别给予发放每月500元、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申请人在当前申报企业工作2年以上,在我市缴纳社保2年以上,并签定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服务企业类型是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等产业技工分布的行业、产业。同时在劳动年龄内可以申请奖励。
目前,石狮市正结合实施产业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奖励制度同步开展全市产业技工分布情况的人力资源调查工作,对全市各镇办辖区内的企业产业技工进行调查摸底。由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全面摸清辖区用人单位技工人员分布情况,凡企业职工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五级以上,均需填写,并汇总上报。对辖区企业的技工人员具备职业资格等级奖励申请条件的,指导填写《奖励资金申请表》。制定奖励申报程序,形成奖励管理制度。并将工作纳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奖惩考核范畴,挂钩政府就业促进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给予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经费补助。营造崇尚技能、鼓励创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石狮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