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网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
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在线客服
切换到用人单位
登录/注册
厦职工医保最高可支付50万 门诊起付标准调整为1500
发布时间:2013-05-21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樊娟 通讯员 孔庆任)因大病、重病付不起高额医疗费而返贫,是人们最大的噩梦。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经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厦门从2013医保年度开始,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390元。 同时,厦门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提高5%,从原来的75%提高到80%。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限额也进一步调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赔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分别由原来26万元、21万元调高至40万元、35万元。

  在此基础上,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5%。

  调整后,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厦门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50万元和45万元,厦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厦门还降低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不再随社平工资的增长而变化。调整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分别为1500元和600元,城乡居民门诊起付标准从1000元降为700元。

相关推荐
市人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共建部队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 组织党员走进松毛岭探访长征第一村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党员夜校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学习新思想 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廉洁文化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 “七一·爱心结对”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留厦来·更精彩”2023厦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直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厦门人才市场举办国资国企专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8-08
“稳就业 促发展”厦门大学专场招聘护航求职路
发布时间:2023-08-08
关于我们
人才中心
服务项目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使用与帮助
下载中心
信息管理规定
隐私条款/免责声明
服务问答
用户使用说明书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92-5396657
监督电话:0592-5396662
人事档案服务电话:12333
webmaster@xmrc.com.cn
意见反馈/投诉建议

微信公众号
人才网触屏版
人才网App
抖音直播带岗
Copyright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闽ICP备05025868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