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申请和办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1.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泉州开发区党务部、台商投资区党群部,下同)牵头协调,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落实,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下同)积极配合,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于7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在新学年开始之前落实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尽量扩大政策适用对象,创造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
2.请各县(市、区)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企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拟申请新学年入学市属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请按《规定》准备好有关材料,于2012年7月30日前报送市公务员局,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3.《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以便完善政策。
表格下载请登录泉州市人事网(www.qzrs.gov.cn)或泉州市教育局网(http://www.qzedu.cn)
市公务员局专家工作科电话:22157609
电子邮箱:22157609@163.com
市教育局中教科电话:22782219
电子邮箱:13959907699@126.com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电话:22782220
电子邮箱:mby929@163.com
附件:1.有关人才名称解释
2.泉州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指导目录
3.2010-2012年度在泉州工作的省高层次人才名单
4.泉州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名单
5.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