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勤岗驾驶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五年以上驾龄,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高血压、癫痫等职业禁忌病症;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录用后能马上上岗,能服从加班、值班及应急任务工作安排,家住岛内者优先考虑。
说明:如是市直单位车改分流的驾驶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未领取车改分流安置补偿金的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证件照(直接粘贴到报名表中),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名为 “个人姓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后,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市执法局组织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需诚信应聘,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最终考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七)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工勤岗工资标准执行。
2.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人员低于招聘名额1:3的比例,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宋,联系电话:5379357,报名地点: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思明区湖明路86号)5楼511组织人事处(2)。
附件: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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