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多地市因暴雨发生内涝,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要求,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作,住建部于7月12日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并要求各城市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其中,对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在规划大纲的指导下,厦门排水(雨水)防涝规划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在城市空间上,大型工程设施、低洼地、河道等要为防涝设施给出预留空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市政所所长关天胜介绍,老城区将多采用工程性措施加强维护,通过增设排洪泵站、排洪明渠等方式,提升排洪能力;新区建设则更应通过提前规划,为防涝设施做预留。
据了解,规划预计年底就可编制完成,下一步规划部门还会深化细化规划内容,针对具体村庄、易涝点等薄弱环节编制整治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防涝水平。(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