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钟向阳)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工业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确立的目标,到2014年,我市将在市本级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省政府质量奖及市质量奖获奖企业、“福建名牌产品”及“厦门优质品牌”获牌企业、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将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