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网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
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在线客服
切换到用人单位
登录/注册
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 强调特色风貌保护
发布时间:2013-07-04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黄智敏 陈思亲 通讯员 陈欢)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法规《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相比,法规涵盖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城乡”,包含厦门市所有城镇、乡村的本市行政区域。


    农村建房前需公示三十天


    与原法规相比,《条例》对岛外农村的自建房也有了明确的规范。《条例》指出,村(居)民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并在本村(居)公示三十日。村(居)民还应将建房申请、村(居)民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意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住宅设计图件一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再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是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筑不得超两层七米


    不得超过两层,总高度不得超过七米,不得开发地下空间——《条例》对临时建筑物进行了严格限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项目相关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材料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整体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鼓浪屿要严控建筑体量


    《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是特色风貌的保护。《条例》要求,沿海道路临海一侧生活岸线,应当规划建设为公园、绿地;部分未划入公园的用地,应当明确用地性质,严格界定用地范围、控制建筑高度和建设容量。

    鼓浪屿、万石山应当根据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鼓浪屿应当严格保护历史风貌,控制建筑总量、建筑体量、层数,降低建筑密度,绿地率必须大于50%。万石山应当严格保护自然景物和人文景观,控制各类建设行为,有计划地往外迁移景区内居民。

相关推荐
市人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共建部队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 组织党员走进松毛岭探访长征第一村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党员夜校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学习新思想 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廉洁文化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 “七一·爱心结对”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留厦来·更精彩”2023厦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直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厦门人才市场举办国资国企专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8-08
“稳就业 促发展”厦门大学专场招聘护航求职路
发布时间:2023-08-08
关于我们
人才中心
服务项目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使用与帮助
下载中心
信息管理规定
隐私条款/免责声明
服务问答
用户使用说明书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92-5396657
监督电话:0592-5396662
人事档案服务电话:12333
webmaster@xmrc.com.cn
意见反馈/投诉建议

微信公众号
人才网触屏版
人才网App
抖音直播带岗
Copyright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闽ICP备05025868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