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人才业务宣传片创意与制作
2.预算控制价:15万元。供应商所报价格若超过15万元,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采购需求:
视频时长:系列宣传形式,分期展示,每期3-4分钟,共3期。
制作方式:实景拍摄、人工智能生成3D动画或者AI仿真人。
宣传政策内容:请扫描下面二维码获取:
4.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如在规定时间前未能完成交付,采购方有权终止项目,且不支付未验收确认的宣传片涉及的费用。
5.交付条件:
(1)供应商完成第1期宣传片的制作并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可支付不超过40%的中标金额。
(2)供应商完成第2期宣传片的制作并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可支付不超过30%的中标金额。
(3)供应商完成第3期宣传片的制作并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可支付尾款。
6.其他:本项目所制作的视频交付使用后,版权及使用权归属采购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创意方案
2.1项目理解情况(1000字以内)
2.2创意思路(1000字以内)
2.3分集剧本(每集1500字以内)
3.团队资质。提供本视频制作团队成员取得影视或人工智能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职称证书。
4.硬件保障。场地及设备配套情况,提供录音或录影场地保障图片。
5.报价。请提供3集宣传视频的总报价。
6.视频小样。提供3段本宣传片视频设计小样,每段10-30秒。
7.业绩案例。提供两份2020年1月1日以来制作并已公开发布的案例视频。
8.评审所需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1-5和8项需加盖公章,6-7项拷贝在U盘,所有材料请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提供。
四、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及最低价中标相结合。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料进行评议和比较,以总评分最高者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一致则以价低者中标。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将上述材料密封后于2026年4月10日17时30分前送到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密封袋外层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人: 王温妮 联系电话: 0592-5396662
六、通告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评分标准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