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网
招聘职位
现场招聘
校园招聘
人事档案服务
在线客服
切换到用人单位
登录/注册
试行消费税、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月起跨境电商出口新政落地
发布时间:2018-10-25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杨王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在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情况下试行消费税、增值税免税政策。税务部门昨日提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需关注新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优惠。
税务部门表示,上述单位必须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并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同时所出口货物不得是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如此方可适用消费税、增值税免税政策。该项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相关推荐
市人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共建部队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 组织党员走进松毛岭探访长征第一村
发布时间:2023-09-04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党员夜校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举办“学习新思想 奋进新征程”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廉洁文化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展 “七一·爱心结对”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留厦来·更精彩”2023厦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直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08
厦门人才市场举办国资国企专场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8-08
“稳就业 促发展”厦门大学专场招聘护航求职路
发布时间:2023-08-08